转学、休学手续办理
事项编码 |
43062600JY-QT-0001 |
事项分类 |
其他便民报务 |
事项名称 |
转学、休学手续办理 |
行使依据 |
转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休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办理主体 |
平江县教育体育局 |
受理条件 |
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 休学: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须持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等资料;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安排休学;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休学的。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当即 |
承诺期限 |
当即 |
办理部门 |
平江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 |
办理地点 |
平江县三阳乡平源村教体局办公楼前栋410 |
联系电话 |
0730-6223118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见表:转学、休学手续办理流程图 |
服务表格 |
转学联系表 |
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监督电话 |
0730-6234772 |
在线办理链接 |
略 |
转学、休学事项流程图
岗位说明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能 |
办理人员 |
承诺期限 |
1 |
受理岗 |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作出受理决定。 |
艾珊妮 |
当即 |
2 |
审核岗 |
审核申请材料的合理性,提出是否准予转、休学的意见。 |
方均元 |
当即 |
3 |
审批岗 |
决定是否准予转、休学。 |
童怀思 |
当即 |
4 |
登记归档岗 |
登记归档 |
艾珊妮 |
当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