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地方海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 基本情况:
平江县地方海事处的主要工作责任是负责全县行政辖区内水上交通和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监督管理,调处内河交通事故,负责水上交通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管理,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受理水上水下活动申请,对采砂船的水上水下活动进行安全评估和前置审批,负责全县港口岸线行政管理工作,对港口码头和港口生产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打击乱占岸线行为,负责水路交通行政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辖区船舶修造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小型船舶船员考试发证工作等。我县范围内共有28个渡口、37名渡工、31艘渡船、92个沙场、420艘采砂、运砂船、17艘旅游船(不含漂流艇)。
现有编制9人,在职8人,其中:正科2人、副科3人、科员1人,工勤编制2人。
另执法执勤车辆 1台。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87.09万元,均属经费拨款,单位没有非税收入及政府性基金收入。
预算总支出8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35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0.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7万元)。项目支出19.8万元。
三、主要项目支出安排:
安排预算内专项经费19.8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1、水上交通安全管理10万元。主要用于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各项支出。
2、视频监控运行及维护9.8万元。其中:支付监控点电费1万元、监控系统维护3万元、租赁费用5万元。
平江县地方海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