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湖南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04]7号)文件规定,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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